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是房屋大小?公摊面积?都不是,几乎每一个购房者最关心的都是房子有没有产权以及产权还有多久到期,毕竟对于房子来说,产权时间就相当于房子的寿命。
在我国,房子并非简单的住所,而是家的象征,如果花毕生积蓄购买的房子没几年就到期了,这不仅意味着房子没了,还意味着家没了。既然如此,那么了解什么是房产权以及房产权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就显得尤为重要。
前段时间,温州网报道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温州不少市民无法完成二手房交易,原因是他们所买卖的二手房只有二十年产权,而如今产权已经到期。
之所以网友们震惊,是因为政府告知他们,要想续约房产,就必须缴纳当前房价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概念?按照如今的房价来看,假设一套房子市值两百一十万,缴纳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就是七十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不少网民震惊之余表示不解,不是说产权到期后房子只需要缴纳很少的手续费就可以续费吗,为什么如今却要收这么多钱?
事实上,只要了解法律中房产权是如何规定的,就不难发现,温州政府要求缴纳房价三分之一土地出让金的政策是完全合法的,网友们之所以如此震惊,主要是对我国法律不清楚。那么,什么是房产权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解释房产权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白所有权的概念。
在日常生活中,小到一个手机,大到一台冰箱,从这件物品被生产出来,它就被某人或者某法人组织所拥有,某人或者某法人组织可以对这项物品实施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四项权利,这四项权利的合称就是所有权。
房子作为一种物品,当然也有所有权,不过由于房子不能移动的特殊性,所以房子所有权被称之为房产权。到这里我们就已经可以推出房产权的定义,即房屋所有者依法对房子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
可问题随之而来,既然房产权也是物品所有权的一种,那么物品所有权是永久的,为何房产权会过期?
其实,房产权本身也是永久的,没有到期概念,之所以会有房产权到期的说法,主要是因为大家在生活中把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搞混了,到期的其实是土地使用权。
房产权和其他一般物权不同,它在实践中并不能单一存在,因为房子必须修建在土地上,所以房产权必须伴随于土地使用权存在,而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按照用途的不同,土地使用权期限也不相同,其中住宅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公益事业性用地五十年、商旅用地四十年。
也就是说,无论是否拥有房产权,房屋所有者最终都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而面临房子不能住的问题,房子若是不能住,房屋所有者又该怎么办呢?
很遗憾,截至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这个问题作出详细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三百五十九条中虽然写到了土地使用期满后自动续期,但并没有写续期需要何种条件以及需要缴纳多少费用,只是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房屋所有者不用去政府办理续期业务,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并不等于不需要交钱,至于交多少钱的问题,由于目前无法可依,因此地方政府可以按照实际需求制定政策。
回到前面温州房产权过期一事中,现在大家知道为何温州政府要求市民缴纳房价三分之一土地出让金的做法是没问题的了吧。
虽然目前我国没有对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费的标准作出规定,但大家也不用太过担忧,因为法律本身就具有滞后性的特点。
相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及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越来越多,要不了多久大家就可以看到相关法律以及规定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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