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实施流程:
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免税店销售额快速增长:
2020年7月1日海南省离岛免税新政实施至10月19日,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达108.5亿元、件数1162.8万件,购物旅客143.9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18.2%、142%、58.5%。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截至12月24日,海南四家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含有税)224.5亿元,同比增长226%。其中,免税销售192.3亿元,同比增长191%。
离岛免税购物次数:
2011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2011年4月20日起,海南省试点执行,成为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该政策的区域。2020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不限次数。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手机等电子消费类产品纳入其中;同时取消了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适用对象:
年满18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政策意义:
1、海南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在区域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为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战略部署,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有关精神,大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现代服务业,支持海南建设成为国际购物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海南省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下,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财税体制实际情况和海南省地方特点,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实施方案,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公布。
3、在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试点,有利于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扩大旅客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促进游客数量和人均消费增长,带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保持和发挥海南的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海南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海南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切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的实施。
限制条件:
离岛免税政策核心在于将免税购物的适用对象由离境旅客调整为包括本国公民在内的离岛旅客,适用对象范围更广、税收优惠力度更大。因此,本着宽严适度、稳妥可控、便利可行的原则,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规定了一些限制条件,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限品种、限次、限值和限量。
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而不包括国产品,主要是考虑到离岛免税店经营的免税商品大多在境内消费,如经营退税的国产品将对国内同类国产品普通零售业务产生不公平税负。同时,基于促进旅游这一政策目标,免税商品应以与旅游相关的个人消费品为主,而不应包括大宗耐用消费品,在借鉴国际经验并参考我国现行离境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基础上,经过适当调整确定了18种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其中增加了具有海南旅游特色的体育用品。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离岛免税政策调整助力自贸港打造改革开放标杆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2011年实施迄今,政策不断“升级扩容”,政策效应持续凸显。从“默默耕耘”到激荡“一池春水”,近两年来,海南离岛免税日益成为全国乃至世界免税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离岛免税新政实施以来,极大释放了中国消费者的免税消费需求。
额度提高、种类增加、取消单件免税限额……离岛免税政策不断释放红利,海南离岛免税市场“风景这边独好”。
由此可见,有海南自贸港重大利好政策的加持,伴随着离岛免税和跨境电商业务迅猛发展,海南的消费蛋糕将越做越大、越做越好,在吸引消费回流,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的角色将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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