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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知识重点,你掌握了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15 09:16:27    

针对于事业编考试的卫生法法规,很多同学觉得朦朦胧胧的,,在这里再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

书本上的内容如下:

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

销售的;

③变质的;

④被污染的;

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③超过有效期的;

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以上看着内容很多,很费时间,其实对于假药和劣药,我们需要理解假药的严重程度比劣药的更大些,对于假药记三方面:其一不合法(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其二坏了(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其三夸张了(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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