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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经济是如何发展起来?同为社会主义国家,它跟我国有何区别?

54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9 14:50:02    


罗马尼亚的发展

罗马尼亚原是一个十分贫穷落后的国家,曾被称为“欧洲的贫困角落”或“最典型的农业国”。

1955年12月,罗马尼亚宣布实施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6—1960年),提出到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将罗马尼亚由传统的农业国转变为初步实现工业化的国家。

在此期间将建立一批新的工业联合企业,如石油机械制造业,造船业,卡车、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制造业,拖拉机和农机制造业,以及机床、矿山机械、化工、食品、轻工等设备制造业,同时将兴建新的化工部门,如塑料、合成纤维、农用化肥生产和化学药品工业等。

这时,罗马尼亚已经建立了严格的中央计划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工业化政策取得了初步成果,新技术已经应用到建筑、交通运输和农业等领域。这就是东欧国家的时髦说法——“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

这些成绩促使罗马尼亚工人党在1960年7月的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罗马尼亚正处于发展的新阶段,即“从社会主义完全胜利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阶段。基于这种估计,罗马尼亚制订了国家发展的15年规划,这个规划预计15年后,罗马尼亚的工农业生产将赶上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

从这种过于乐观的估计出发,罗马尼亚工人党在1965年的“四大”上将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改名为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

1967年,罗马尼亚开始尝试改组工业管理体制,具体做法是撤销中央各部委的专业局,将相关企业联合成工业中心。1971年10月,罗马尼亚颁布了《关于国营社会主义单位的组织和领导法令》,规定了工业中心的职权,取消一长制,在经济组织中建立劳动人民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1978年3月,《关于完善财经领导工作和计划工作的决议》出台,该决议旨在扩大企业和工人的自主权,建立政府各部—工业中心—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石油工业是罗马尼亚发展的强项。据称,罗马尼亚是欧洲最早盛产石油的国家之一。由于石油工业的带动,罗马尼亚的石油化学工业较为发达。

20世纪70年代初,罗马尼亚的原油产量达到历史上的高峰。到80年代,以普罗耶什蒂市为中心建造了10个大型炼油厂,年加工能力在3400万吨以上。但罗马尼亚当时的原油产量只有1000万吨,造成设备闲置,产品成本增加,利润下降。

与此同时,罗马尼亚与其他东欧国家不同的是,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它坚持对外开放的政策,利用西方贷款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同西方的经济关系取得重大进展。

1971年罗马尼亚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1972年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成员国,1973年获得欧洲共同市场的优惠贸易地位,1975年获得美国贸易最惠国待遇。这个时期被称为罗马尼亚经济发展的黄金期。

罗马尼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成就是十分明显的。1980年同1938年相比,社会总产值增长了17.6倍,国民收入增长了近14倍,工业总产值增长了36倍,农业总产值增长了近6倍。国民收入按全国人口平均计算,1938年仅为2205列伊,1980年上升为23133列伊,前后增长了9.4倍。

到80年代中期,罗马尼亚按人口平均计算的钢、水泥、拖拉机、卡车、车皮、化肥、化学纤维和人造丝、塑料、合成橡胶、电冰箱、电视机、收音机、纺织品、靴鞋和食品的人均产量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由于齐奥塞斯库决策的失误,罗马尼亚经济因陷入危机而一蹶不振,但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却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

随着经济的发展,罗马尼亚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很大提高。1980年以前,罗马尼亚市场供应较好,人民群众的肉类、食油、蛋类、糖等副食品的消费量相当高。他们对日用必需品、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也达到较高水准。到80年代中期,全国80%的人都迁入新建的住宅,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0平方米。

农业合作化一波三折

罗马尼亚农业的特点是存在大量生产率低、分散的小农经济。但因为地处多瑙河下游平原的肥田沃土,罗马尼亚是欧洲主要的粮食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享有“欧洲粮仓”的美誉。农业问题一直是罗马尼亚经济中的基本问题。

罗马尼亚农业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3。从1948年至1950年,罗马尼亚大约有300万独立的小农户,分别耕种2000多万块土地。罗马尼亚和苏联学者把这些农户划分为3种类型:

1.贫农。他们约占全国耕地的20%,却占全部农户的57%。他们耕耘自己的小块土地,难以做到自给自足。2.中农。他们占全部农户的1/3,拥有全国一半的耕地。这些农户生产效率低下,虽不忍饥挨饿,但粮食剩余不多。3.富农。他们约占农户总数的5%,占有全部耕地的20%左右。

他们依靠剥削贫下中农致富:向贫困农民放贷、提供种子、出租耕畜和农具、乘人之危收买土地。罗马尼亚将苏联的社会主义农业模式运用到本国,也认为贫农是依靠力量,中农是同盟军,而富农则是“敌人”。显然,这种对待富农的政策是不明智的,很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有的人说,一天之内,警察就曾驱赶了1.7万户富农,让他们加入合作社,从而剥夺了他们100万公顷的土地。

1956年之前的“一五”期间是罗马尼亚农业合作化的起步阶段。罗马尼亚建立了农业合作社,但没有实行土地国有化,而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入社的农户。他们有权保留0.15公顷的小块自留地,自己使用。

早期的农业合作社数量很少,入社的是那些特别贫困的农户,或者是共产党员带头参加。他们入社的土地也很少,缺乏耕畜和农具,国家只好租一些土地给他们耕种,以起示范和带头作用。1950年,这些农业合作社加上国营农场,全国总共只有363个。

罗马尼亚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一开始就进展缓慢。1951年农业合作社的数量锐减,迫使政府免除农民因1945年土地改革所欠下的债务,并改成立新的农业合作社为建立共同耕种土地的合作社(共耕社)。这是农业合作社的低级形式。

1952年,政府决定减少农民应向国家缴纳的义务粮和税收,1953年又宣布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以改善国家与农民的关系。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罗马尼亚工人党决心加强“党的农村工作”,加速合作化运动。当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建立和巩固机器—拖拉机站,增加农业机械设备,培训农业技术专家,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宣传教育工作,禁止买卖农村土地,向富裕农户(主要是富农)征收高税,等等。

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1956年加入合作社的农民仍然只有126万人,而当时全国有近900万农民。

不久,罗马尼亚为迫使更多农民参加合作社,又颁布法令,禁止农村人剥削人的现象存在,禁止出租土地和雇工种地,没收那些撂荒的耕地,已经入社的“原富农”不得担任合作社的领导职务。

这样,到1959年年底,农业中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经占有全国74%的耕地。罗马尼亚官方认为,到1962年,全国96%的可耕地已经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社会主义在罗马尼亚农村取得了完全胜利。1962年罗马尼亚实现了农业合作化。1966年建立了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联盟和社际联盟。

从1966年起,罗马尼亚政府给予农业合作社自产自销的权利,入社农民可以将自产的农副产品拿到自由市场出售,并允许入社农户可以拥有0.3公顷的自留地。同时,在国营农业企业工作的农民除领取工资外,还可获取本企业的农产品和部分利润。

有资料显示,罗马尼亚的合作化运动曾遇到农民群众的激烈反抗。具有自由传统的罗马尼亚农民不愿在合作社过兵营式的生活,经常破坏合作社的农具,有的农民逃离合作社,甚至跑到山区成立了“游击小组”。当局视这些农民为“武装敌人”,出动警察抓捕他们,判处他们死刑。这种反抗和镇压活动一直持续到1962年才平息。

被解除武装的农民回到了合作社,却开始消极抵抗:出工迟到、拖欠租税、不完成生产定额等。在这几年中,有8万农民被投进监狱,其中3万人遭到公开审判。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罗马尼亚由于更多地强调发展工业,对农业的投入和技术改造明显不足。这导致农产品和食品供给不稳定。特别是70年代末因自然灾害和强制推行出口农产品,以偿还外债,致使国内出现农产品和食品短缺,一度引起社会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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